如果您、或您身邊朋友有轉職需要、或貴公司要尋找人才, 歡迎與我連絡
- May 16 Mon 2011 16:46
我的blog... 期待與您共創成功且美好的生活!!
如果您、或您身邊朋友有轉職需要、或貴公司要尋找人才, 歡迎與我連絡
- Jul 17 Wed 2013 11:38
尋找: 資深研發專案主管 (高雄)
1.具有車廠或車廠協力体系產品研發或尋PM 5年以上經驗者(有電子背景更佳)
2.熟汽車相關認證規範
3.具備與國外客戶用英文Conference Call會議及簡報能力
- Jul 17 Wed 2013 10:25
尋找: (電動車充電站)電子設計主管 - 課長~副理 (桃園中壢)
負責產品: AC EVSE (電動車充電站)
1.電源產品開發計劃擬定與執行。
2.新產品電路設計及性能可靠性驗正評估。
3.開發進度管控及問題處理。
4.制定、修改開發及生產之文件並維護、保存。
5.審核工程師設計,制定及修改規格。
6.客戶溝通。
7.人員教育訓練及團隊建設。
技能:
1.熟悉開關電源模塊設計,具通訊電源/伺服器電源/電動車充電電源/三相輸入電源設計經驗者佳
2.熟悉功率因數校正電路及直流/直流轉換器工作原理.
3.熟悉變壓器磁路設計
4.熟悉類比電路設計
- Mar 06 Wed 2013 18:18
補充法定保險費對「 獎 金 」 之定義
問 : 獎 金 如 何 定 義 ?
答 : 健 保 法 所 規 範 的 獎 金 範 圍 , 不 以 「 獎 金 」 之 名 稱 為 限 。
符 合 所 得 稅 法 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類 規 定 應 納 入 薪 資 所 得 項 目 , 且 未 列 入 投 保 金 額 計 算 之具 獎 勵 性 質 之 各 項 給 予 , 如 年 終 獎 金 、 節 金 、 紅 利 等 都 是 。
問 : 公 司 有 時 會 舉 辦 業 績 競 賽 , 銷 售 金 額 前 幾 名 者 將 由 公 司 招 待 出 國 旅 遊 或 於 國 內 舉 辦 餐 會, 是 否 屬 獎 勵 性 質 之 獎 金 ?
答 : 不 須 併 入 獎 金 計 算 。
公 司 以 招 待 出 國 旅 遊 或 舉 辦 餐 會 等 方 式 獎 勵 員 工 , 由 公 司 支 付 旅 行 社 或 餐 廳 , 非 所 稱 之 現 金 、 票 據 、 股 票 及 可 等 值 兌 換 現 金 之 禮 券 之 給 付 , 故 毋 須 併 入 獎 金 累 計 。
問 : 「 紅 利 」 要 不 要 收 補 充 保 險 費 ?
答: 要 扣 繳 補 充 保 險 費 。
當 紅 利 項 目 未 列 入 一 般 保 險 費 時 , 且 屬 獎 勵 性 質 , 須 併 入 獎 金 計 算 並 扣 繳 補 充 保 險 費 。
問 : 全 勤 獎 金 是 否 需 扣 補 充 保 險 費 ?
答: 須 要 扣 取 補 充 保 險 費 。
全勤獎金 ( 所 得 稅 格 式 代 號 50 ),如 果 未 包 含 在 員 工 的 投 保 金 額 中,且 具 獎 勵 性 質,則 為「 獎 金 」,當 公 司 給 付 全 年 累 計 超 過 給 付 當 月 投 保 金 額 4 倍 的 獎 金 部 分,應 代 為 扣 取 補 充 保 費 。
問 : 一 至 六 類 保 險 對 象 中 , 誰 適 用 扣 取 年 度 累 計 超 過 投 保 金 額 四 倍 獎 金 的 補 充 保 險 費 ? 應 如何計算?
答: 第 一 類 被 保 險 人 。
所 屬 投 保 單 位 於 每 次 給 付 獎 金 時 , 均 應 計 算 其 全 年 累 計 給 付 獎 金 金 額 有 否 超 過 給 付 當 月 被 保 險 人 之 投 保 金 額 4 倍 , 並 就 超 過 4 倍 之 部 分 予 以 計 收 2% 補 充 保 險 費 。
問 : 「 假 日 輪 班 津 貼 」 是 否 應 扣 補 充 保 險 費 ?
答: 「 假 日 輪 班 津 貼 」 係 依 勞 工 勞 務 提 供 之 頻 率 與 工 作 時 段 不 同 而 給 予 之 津 貼 , 為 勞 務 提 供 所 得 之 對 價 自 屬 工 資 範 疇 , 應 併 入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投 保 金 額 計 算 。
問 : 何 謂 「 可 等 值 兌 換 現 金 之 禮 券 」 ? 商 品 禮 券 、 電 影 票 .. 等 是 否 包 含 ?
答:
1. 依 「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扣 取 與 繳 納 補 充 保 險 費 扣 繳 辦 法 」 第 3 條 規 定 , 健 保 法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一 項 所 稱 所 得 及 收 入 , 是 指 以 現 金 、 票 據 、 股 票 及 可 等 值 兌 換 現 金 之 禮 券 為 限 。
2. 可 等 值 兌 換 現 金 之 禮 券 係 指 不 必 消 費 即 可 全 額 兌 換 現 金 之 禮 券 , 公 司 以 商 品 禮 券 、 電 影 票 形 式 , 支 付 員 工 之 給 予 , 非 所 稱 之 現 金 、 票 據 、 股 票 及 可 等 值 兌 換 現 金 之 禮 券 , 故 不 併 入 民 眾 個 人 補 充 保 險 費 計 算 。
問 : 如 果 調 單 位 、 調 薪 或 獎 金 晉 級 , 有 關 超 過 投 保 金 額 之 4 倍 獎 金 之 「 投 保 金 額 」 , 應 如 何計算 ?
答 : 以 「 給 付 時 」 當 月 份 之 投 保 金 額 為 基 準 。
「 所 屬 投 保 單 位 」 如 屬 不 同 單 位 , 應 各 自 計 算 。 如 果 在 前 單 位 離 職 時 給 付 , 則 依 離 職 時 「 投 保 金 額 」 計 算 。
問 : 員 工 專 案 獎 金 於 離 職 次 年 度 才 發 放 , 是 否 屬 本 法 第31條第 1項
第 2 款規定之非所屬 投 保 單 位 給 之 薪 資 所 得 ?
答 : 不 能 以 此 認 定 。
依 「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扣 取 與 繳 納 補 充 保 險 費 辦 法 第 6 條 」 規 定 , 投 保 單 位 給 付 被 保 險 人 獎 金 時 , 若 該 被 保 險 人 已 離 職 , 仍 應 就 全 年 累 計 獎 金 逾 其 退 保 時 投 保 金 額 四 倍 之 部 分 扣 取 補 充 保險費。
該 筆 獎 金 係 因 員 工 在 職 期 間 提 供 勞 務 之 獎 金 , 非 第 31 條第 1 項第 2 款 規 定 之 非 所 屬 投 保 單 位 給 付 之 薪 資 所 得 。
- Oct 05 Fri 2012 14:56
徵尋 : 研發高階主管-食品產業(龜山)
知名食品產業徵尋 : 研發高階主管(龜山)
職稱 |
研發高階主管(休閒產品事業部) |
工作 地點 |
桃園縣龜山鄉 |
工作 執掌 |
一、研發: 1.參與擬定及規劃公司長期策略發展計畫 |
直接 管理 |
13人 |
教育 程度 |
碩士以上,博士尤佳 |
工作 經驗 |
10年以上食品產業研發經驗 5年以上管理經驗 |
專業 條件 |
食品加工、食品營養、食品添加物、行銷管理、財務管理之相關知識及實務經驗 有營養師、食品技師者尤佳 |
備註 |
1.碩士或博士畢業,畢業於排名在前的大學尤佳 |